透明眼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神马小说网www.theallaround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39、喊一声“抓贼”的权利

在大家的习惯思维中,抓到入室行窃的小偷,先打一顿解解气再说。抛开殴打小偷是否合法先不说,现在就连大喊几声都有可能引火烧身。宁波江北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子,居民大喊一场,吓得小偷从高楼摔下致死,小偷的父母把居民告上了法院,索赔67万余元。

碰到会“飞檐走壁”的小偷,居民能不能大喊?本来没有争议的一个问题,因这起官司而让人产生些许迷惑。

上面是一段新闻。看了让人哭笑不得。中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小偷翻墙越户,他们已经严重违法,如果再有图谋那就更是犯罪了。大凡正常人,在自家院里或楼台、墙体有着“蜘蛛侠”似的人物,能让人想到侠盗左罗吗?很难吧!大凡正常人,第一反应肯定是不由自主的大喊一声:小偷。这一嗓子,是出自于人的本能反应,没有什么更多的思维在里面。但就是这一嗓子,却出了一条人命,小偷惊的掉下楼去,一命呜呼!

可悲,真可谓:天做孽尤可活,自作孽不可活啊!说这话,不是没有同情心,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,年仅三十岁,他应该好好的活着,谁也无权去剥夺他的生命,除非他有必死的罪行,国家有关机关可以行使权力,剥夺其生命。入室盗窃,如果后果不是很严重,罪不至死。但小偷死了,责任在谁?自作孽,谁的责任?不言而喻吧。但是房主现在却成了被告。在其当,房主第一时间报警,公安来了,调查结果是房主没有责任。应该是正当防卫,房主当然没有犯罪。小偷的死,可以算作是意外。有时应该出意外的时候不出,不应该出的时候经常出。小偷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明确的意志,知道自己的行为相当危险,如果他能像电影里的“飞檐走壁”的小偷那样出色就好了,但事实上他的功夫不到家。折了生命收场,这件事本身很令人悲痛的。小偷父母只有这么一个儿子,但在却死于非命,他们的悲痛可以理解。但是他们接下来的行为却不敢恭维,也许不是出于他们的本意,或是出于什么蹩脚能人的点拨。他们把房主告上法庭,索赔巨额赔款。理由是:房主没有尽到保护他儿子安全的义务。真是可笑之极。他去人家里偷东西,房主反过来有保护他的义务?如果做小偷有如此待遇,那咱们都去做小偷算了。

还出过一个同案的情况,那个更是奇特:

此前,外地法院曾审理过一起“狮子吼”吓死小偷案。该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修道小少年

修道小少年

狡猾的小扒菜
“方尘,人道艰辛,仙道渺渺,你身处的这方小世界就如同那快要干涸的池塘,莫说小鱼,就是虾米最终也难成活!” “师父,如果我在这里继续待下去,会如何?” “可曾听过相濡以沫的典故吗?” “听过,讲的是两条小鱼在干涸的池塘里,互相给对方身上吐泡沫求生!” “嗯,不错,故事很美结局却很悲惨,最终还是化作池塘里的淤泥!方尘,可愿随为师鱼入大海,跃门化龙!” “我愿意!” “好,我道不孤也!” ……
玄幻 连载 48万字
郡马赘婿

郡马赘婿

陆漫
帝皇之子北枫,在皇子间的争斗中失败,流落到偏远的青国,差点因半块烧饼被打死,幸得五郡主青嫚所救,当五郡主揭开面纱的那一刻,他感到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,甘愿做她的侍宠,做那个人人看不起的赘婿。
玄幻 连载 46万字
一次回忆充满emo的双飞

一次回忆充满emo的双飞

出国之前考雅思,一位老师介绍给我她的朋友,是一位专业的翻译,让她教我写作。第一次见她,明明大我将近10岁,却从她眼中看见了古灵精怪的灵性(有点黄龄的感觉)。她不喜欢在教室里,于是我们经常去咖啡厅,去公园,甚至是去路边,所谓上课,也是我一边写,一边和她聊天。她是xxx(澳洲名校)毕业,本身就是学语言的,是我们当地比较顶尖的翻译,得到很多机会,做过很多会议的口译,大企业的翻译,有很丰富的阅历。她乐于把
玄幻 连载 0万字
剑修师妹她总讲哲学

剑修师妹她总讲哲学

暮恩
文案: 身为一名江湖传言“毕业即失业”的哲学系学生,冉苒很荣幸的在失业危机到来前,被“哲学最伟大”系统带到了修真界,必须在异世完成振兴哲学的光荣使命才能活下去。 于是冉苒的画风变成了: 用休谟的怀疑论让反派怀疑人生; 用逻辑学赢得法会辩论; 用柏拉图的共相招摇撞骗。 小剧场一: 同门师兄邀请冉苒去看星星。 冉苒:那是理性天空中的疮疤? 小剧场二: 外出历练偶遇有人落入水中。 冉苒:只要闭上眼睛,水
玄幻 连载 26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