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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见春,挑选出一百五十人,随朕学习这些新式快枪。”

朱昭煜首先打开一个箱子,从中拿出一把栓动式委员会步枪递给了常见春,说道。

这也是朱昭煜第一次使用朕这个称呼,虽然他这个皇帝只有不到一千臣民,但这一千臣民认可他,那他就是他们的皇帝。

这也意味着朱昭煜彻底的下定了决心,决定负担起自己的责任,带领着臣民存活下去!

常见春接过步枪,有些疑惑:“这火铳怎么和以前的不太一样?”

他用手仔仔细细的摆弄着委员会步枪的拉栓,尝试着将其拉开。

“这当然不一样。”

朱昭煜拿了一把新步枪,随后拉开大栓,伴随着清脆的声音响起,他说道:“以往的快枪,数十息才可一发,但此等新式快枪,数息便可一发!”

闻言,常见春和一众汉人百姓都是惊诧无比。

“竟能打这么快!?”

“这也太快了吧!”

“有此等利器,何愁那些鬼佬?”

他们自然十分轻易的就信了朱昭煜的话语。

当然,也不只有简单的话语,朱昭煜还亲自给他们演示了一番。

从弹药箱子当中取出五枚子弹,黄澄澄的金属定装子弹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
上弹,拉栓,对准仓库之中堆积的一些木柴。

瞄准,开枪。

“砰——!”

一声枪响,这还没完,朱昭煜继续拉栓,开枪。

数秒之内一连开了五枪才停下重新上弹。

一连五枪!

这种神仙般的射速让众人大为震惊。

现在他们用的褐贝斯燧发枪,一分钟才能打两三发,而且因为是滑膛枪,精度很差,最大射程更是只有二百二十八米左右。

但是朱昭煜手中的这款步枪,射速就不必多说了,高维碾压级的存在,枪上的表尺射程则是有一千八百米!

这么一对比,他们手中以往格外喜爱,也十分优秀的褐贝斯燧发枪都显得是个十足的垃圾了。

他们个个踊跃上前,都想使用这种新式快枪。

朱昭煜立刻让常见春挑选组织一百五十人的军队出来。

虽然村落里人口才近千,但基本都是青壮年,毕竟如果不是青壮年那也活不过之前路途遥远的航海。

而新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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